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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老实人”色心大起多次对少女进行“采花”最终判死刑

类别:路线规划 日期:2024-12-11 13:00:00 人气: 来源:

  当警方迅速赶到后,不禁被眼前的景象所惊呆,人何晓月(化名)已经昏死过去,其赤裸,下身更是狼藉不堪,床上还残留着挣扎过的痕迹。

  刘是射洪县内的一名,有着多年的刑侦经验,然而,最近一桩离奇的事件却让他头疼不已。

  只见刘一边抽着烟,一边凝神会聚的看着眼前多个者的报告,忍不住陷入了沉思。此时,一旁的另一名干事不由说道:

  然而,令警方疑惑的是,这名采花贼在几个月内,多次在物资管理局以及射洪县纺织厂内作案,似乎对这一片十分熟悉。

  不过,警方也发现一点,就是这名犯罪色胆包天,不仅女工人,而且还多次偷盗女工衣服,甚至变相的挑衅警方。

  然而,专案组人员还是小瞧了犯罪,只见他逃跑速度很快,十分熟悉厂区的道路,几个回合之下,就将一大批人给甩了出去。

  针对这几个特点,也对犯罪的外貌进行了确认:对方男性,个子不高大约一米六五的样子,懂得电工知识,对周围十分熟悉。

  听到这里,两兄弟不敢多做停留就回家了,可是回到家后,两人忍不住犯嘀咕,因为群专部早就没有了,为什么那个人要那样说呢。

  随后,刘立即让办案调集王友林的资料,发现对方虽然没有在射洪县棉纺厂工作,但是其妻子却在这里工作。

  而且他曾经在射洪县站工作过,对电工的工作十分熟悉,最重要的是,他喜欢穿拖鞋,还经常带着一顶军帽。

  只见一把电工刀和一支天鹅牌电筒,还有一些女人的被盗物品,而且在王友林的桌子上发现了一些红色胶膜和绿色电线。

  眼见对方丝毫没有一点的意识,于是,警方对王友林的妻子杨某进行了传唤。谁知,杨某直接将丈夫的所作所为和盘托出。

  “这些都是王友林自己干的,与我没有任何关系,他的那些脏品都藏在我父亲家里。还有一些已经卖给隔壁村里的收废品站的。”

  听到这里,警方立即来到杨某家里,发现了那些被王友林盗窃的东西,甚至在隔壁村的废品站看到了已经卖出的盗窃物品。

  原来,1977年7月夜晚,王友林一个人百无聊赖,忍不住来到棉纺厂附近的大桥上抽烟。远远的突然发现三个纺织女工结伴走来。

  其中两人被王友林打晕,而另外一旁的女人受惊不已,就想要逃走,可她哪里是王友林的敌手,很快就被拖入旁边的玉米地。

  之后,男人随即从对方身上搜到了20元的现金和几张粮票,并将女人的衣服全部拿走,剩下赤身的女人一个人躺在玉米地里。

  等到女人之后,看着自己身上遗留下来的痕迹,忍不住嚎啕大哭,之后,女人选择了报警,但警方却一直没有任何收获。

  听着王友林的这些犯罪经历,警方工作人员也是难掩激动之情,没想到看起来的老实人竟然才是不折不扣的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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