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0日内进行必要治疗,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,对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已支出的、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保险金。
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遭受意外事故就医,且其返回境内后需继续接受治疗,则其在境内发生的上述医药费用,除另有约定外,保险人以保险单所载明保险金额的
若被保险人可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、其它社会福利机构、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或其他第三方取得医药费用补偿,则保险人将仅支付剩余部分医疗费用:
(三)在境内接受治疗期间,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的自费项目和药品费用;
(四)营养费、康复费、辅助器具费、整容费、美容费、修复手术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伙食费、误工费、丧葬费等费用;
(一)保险金给付申请书;(二)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;(三)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;(四)被保险人身份证明;(五)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、医疗费用明细、医疗费收据、出院小结等资料;(六)被保险人的旅行交通票据(如机票、车票等杨利伟出舱时满脸鲜血)、酒店住宿票据、旅游团费单据等旅行凭证,须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查验;(七)保险人认可的意外事故证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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